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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立法院朝野昨天協商「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達成共識,未來如果工作場所有發生職災之虞,勞工可以自行停止作業,雇主也應給付工資,違者將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但若雇主證明勞工濫用停止作業權,雇主可不付工資並給予處分。相關修法最快週五休會前三讀通過。

本法名稱也將修正為「職業安全衛生法」(草案),原本適用對象佔所有勞工人數65%,修正後適用範圍將從目前的670萬人,全面擴及「各業」的「工作者」,人數達1067萬人,包括計程車司機、攤販等自營作業者,以及受工作場所指揮、監督勞動的志工、實習生、職業訓練機構學員等都將納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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