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轉載:

 

土地閒置定義 經部本週擬定

〔自由時報記者黃佩君、盧冠誠/台北報導〕針對工業區土地炒作亂象,經濟部昨邀集金管會、中央銀行討論防堵之道;擬對閒置工業區土地,貸款時將設定 一定限縮條件,但並無具體結論,將待本週由經濟部具體擬定土地閒置的定義細節後,下週再開會討論,若央行、金管會都認可,即可彙整送行政院,落地執行。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直言,許多工業用地被炒作,沒有進行投資及廠房興建;需要土地設廠的企業,反而找不到土地,這是很不正常的現象,得抑制炒作情形,金管會將配合經濟部和央行,採行必要措施。

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表示,針對閒置多年的工業用地仍欠缺收回機制等問題,經濟部也擬修改產創條例,工業區土地閒置兩年將由政府買回部分。

連錦漳解釋,目前新出售的工業區土地,多半已將閒置土地由政府買回列入合約,可透過民法約束;但在此之前出售的土地,若政府要買回則需透過產創條例修法,才有法源依據,目前經濟部有此想法,但尚未具體進行修法。

用地閒置兩年 政府研擬買回

央行則指出,去年十二月已進行「道德勸說」,籲請銀行落實三項風險控管,避免助長工業區土地炒作,增加廠商建廠成本,銀行均已把相關風險控管放入內規;至於未來是否明文管控,有待進一步研議。

三項措施為「借款人須檢附興建或開發計畫及財務資料」、「借款人要簽切結書承諾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否則逐步收回貸款並提高利率」、「銀行要落實覆審工作」。

據瞭解,二○一○年六月至今,央行共推出四波選擇性信用管制,但未將工業區土地抵押貸款納入管制,主要是為避免影響有實質建廠需求廠商的資金調度。

arrow
arrow

    jaban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