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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唐玉麟╱台北報導】

自由經濟示範區規畫案,馬英九總統昨拍板定案!自經示範區除了自由貿易港區6海1空1處外,也將由區擴大到全國,由中央劃設或由地方申設,如彰濱工業區或桃園航空城也可考慮納入,甚至民間土地也可透過與政府合作開發方式為示範區,最終目標是整個台灣成為自由經濟島。

第一階段6海1空1處

經 建會主委管中閔指出,自由貿易港區第一階段6海1空1處屏東農業生技園區,面積共16.5平方公里,示範區租稅減免共3項,一是外國貨主(含大陸與港澳) 在示範區內,從事貨物儲存或簡易加工,外銷100%,內銷10%免徵營所稅,可享有40年免稅。二是外籍專業人士免申報最低稅負制的海外來源所得,且前3 年薪資以半數課稅。三是台商海外股利或盈餘匯回示範區,且實質投資免營所稅,但免稅範圍不含最低稅負制。後兩項可享有免稅3年。

昨天上午總統馬英九邀集行政院長江宜樺、經建會、財政部、經濟部、勞委會、國科會等跨部會首長,以及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立委林鴻明、費鴻泰等人針對自由經濟示範區規畫案開會研商。

管中閔表示,江揆考量國際情勢變化與參考國際FTA內容,對示範區重點略微調整,改為以經濟自由化與國際化,法規鬆綁為重點,追求長期效益;並不以短期點火與促進投資為重點。

開放外籍三師設事務所

他 表示,規畫案也放寬外籍白領專業人士提供服務的限制,未來得以委任或承攬型態提供服務;並開放外籍律師、會計師、建築師「三師」,在示範區設立事務所與投 資,但不含大陸地區。另也簡化示範區內僑外(不含大陸)投資程序,一定金額以下投資案件,由事先審核改為事後申報。金額標準由經濟部訂定。

新版規案同時新增「教育創新」,在示範區內設立大學與學院,但教育部不予以經費補助,透過實驗試點方式,強化我國教育發展能量。管中閔認為,由國內新設小型學院可能性較高,主要是成本低,期能聚集亞洲人才。

明年民間投資增210億

管中閔表示,本案將在本周四(19日)於行政院院會提出報告,預計本月26日在行政院院會通過,今年12月底前「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提交立院審議與付委,明年初對各產業與工商團體舉辦說明會,希望明年6月立法院第一個會期結束前3讀通過。

管中閔補充說,示範區第一階段,自今年8月啟動後,截至12月上旬止,已有8家企業進駐示範區,總投資6億元。預計示範區政策推動,將帶動明年民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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