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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寧願失業也不願低就!行政院主計總處27日公布「102年人力運用調查」顯示,國內7萬多名「長期失業者」平均希望待遇超過新台幣3萬元,較全體失 業者要求的2萬9885元高。官員分析,造成此現象的原因在於教育結構改變,大專以上程度的人才大幅增加,且要求勞動條件相對較高,多屬「自願性失業 者」。

主計總處公布今年5月進行的「人力運用調查統計」結果,5月失業者有46萬3000人,失業期間1年以上的長期失業者達7萬4000人,占全體失業 者的15.96%,較去年少3000人,下降0.52個百分點。長期失業者,以大學及以上程度者4萬人較多,占比高達53.7%,自民國97年調查以來的 34.49%,5年間升至占逾半比率。

調查也顯示,長期失業者平均希望待遇是3萬2012元,較全體失業者希望待遇2萬9885元來得高,同時也較去年尋獲現職者的主要工作收入2萬 8463元為高。官員指出,去年尋獲現職者指的是在去年第 1次找到工作或在去年又重新回到職場者,主要工作收入平均2 萬8463元,長期失業者的希望待遇高於在去年找到工作者的平均收入。

在長期失業者中,曾經遇有工作機會者有3萬3000人(占44.43%),較去年上升7.49個百分點;未去就業原因主要是「待遇太低」,占 57.46%。未遇有工作機會的4萬1000人中,尋職遭遇主要困難是「專業技能(含證照資格)不合」占29.68%較高,其次是「找不到想要的職業」占 27.24%,「年齡限制」占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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