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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於今(16)日公布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無薪假)累計資料,實休843人、大減409人,同時廠商降至26家。

勞委會說明截至102年5月15日止,前期33家事業單位中,目前已有9家停止實施所謂「無薪休假」,恢復正常工作,惟另有2家新增通報事業單位。

本期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事業單位共計26家,通報人數1177人,實際實施人數為843人,實施方式多為月休1至4日。實施家數與上期相較減少7家,通報人數減少404人,實際實施人數減少409人。

勞委會強調,仍將持續追蹤後續發展,並協同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積極處理,以維勞工權益。勞委會再次強調,所謂「無薪休假」不是法律用語,更不是雇主可以恣為的權利。雇主如確因景氣因素影響,需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以為因應,仍應遵循勞動基準法及本會「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範,並參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與員工簽訂書面協議,以避免無謂勞資爭議。事業單位如有任何違法之情事,勞工亦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各縣(市)勞工局或社會局(處)或專線(0800-085151)申訴,將立即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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