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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表示,已指示賦稅署研議修法,只要祖父母扶養孫子女且父母沒規避租稅,報稅就適用「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預計下會期提出修法,明年上路。

社會環境複雜化,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不少家庭父母無法承擔起養育子女的責任,改由祖父母來承擔。但現行所得稅法規定,扶養五歲以下「子女」適用「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扶養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的「子女」則適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上述兩個特別扣除額,報稅時各可扣除二.五萬元。

受限於稅法明訂「子女」才適用,讓實際上養育孫子女的祖父母,報稅時無法減輕負擔。若今年完成修法,未來祖父母報稅依適用項目及稅率不同,可省稅一二五○元至一萬元。以五○元便當估算,可省下二十五到二百個便當錢。

立委許忠信昨日質詢時表示,中南部祖父母養孫子女很普遍,經濟能力不好,卻不能適用幼兒及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很不合理。張盛和認同,當場允諾修法,未來祖父母養孫子,若父母沒有規避租稅嫌疑,就可扣除,預計下會期修法,最快明年上路,後年報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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